被回避的税源:加密资产可税性证成及其税法治理路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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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比特币、NFT 等加密资产市值狂飙至 2 万亿美元以上,全球主要经济体纷纷将其纳入税收版图;而中国税法却一直对这块“肥肉”保持沉默。本文用法律功能主义新框架,拆解加密资产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、可行性三重壁垒,让税务部门和普通投资者都能一图看懂如何既不违背监管底线,又能为国家抓住这块数字经济税源。

引言:当区块链成为生产力,税收为何仍在观望?

中国顶层文件早已把区块链列入“新质生产力”培育序列,但对加密资产的课税规则却迟迟不见踪影。政策谨慎可以理解——金融风险、洗钱、投机都是真实担忧。但若长期缺位,征税窗口期只会迅速收窄:

一句话,加密资产“可税性”越早厘清,决策者和市场参与者越主动。以下正文将按“属性—可税性—治理”三步递进,剥离恐惧,给出清晰操作清单。


一、加密资产的税法属性及其现实障碍

1.1 概念厘清:到底在讨论什么?

易混称呼被使用时间局限性
虚拟货币2009–2013仅聚焦“币”属性,忽略智能合约等其他形态
加密货币2013–2017强调支付流通,却被政策否定
虚拟资产2017 以后含混不清,缺乏技术指向

国际共识已转向 “加密资产”(Crypto-asset):依赖密码学与分布式账本实现发行、流通,无须金融中介。
凡本文提及的加密资产,均包括比特币等同质化代币以及 NFT 等非同质化数字凭证。

1.2 税法中的“财产”为何能装下加密资产?

1.3 税务实践为何“踩刹车”?

  1. 地方税务局回复普遍“暂无指引、一事一议”,对增值税、个人所得税属性定位各不相同。
  2. 监管政策带来的心理暗示:“禁止金融机构参与 = 禁止交易?”,导致实务部门倾向于回避。
  3. 技术壁垒:征管人员往往缺乏链上追踪经验,面对匿名转账、跨链桥、混币器无从下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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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三重防线:合法性、合理性、可行性

遵循功能主义思路,把传统可税性理论的 “正当性” 拓展为 合法性 + 合理性 + 可行性 ,逐一攻破。

2.1 合法性:现有法规和监管空间

2.2 合理性:为什么要现在就动手?

  1. 公平竞争:等量资本进出加密市场的税负应与传统金融资产基本持平,避免劣币驱逐良币。
  2. 宏观调控:美国、欧盟已用税收数据堵住洗钱漏洞,中国若空白,等于放弃监管抓手。
  3. 全球税收竞争:跨境企业利用监管洼地转移利润,越早立法越能占据谈判桌上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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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3 可行性:税基怎么算?征管怎么抓?


三、加密资产税法治理的“取得—流通”路线

3.1 “取得”环节:挖矿、锻造、空投各不同

取得方式实质触发税目现行列目匹配方案
工作量挖矿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增值税 + 所得税信息技术服务 6% + 劳务报酬按年汇算
权益锻造概率型奖励偶然所得20% 一次性税率
空投推广赠与同上同上
提示:2017 年之后 ICO 被禁,但空投作为发行宣传手段仍频繁出现,不能因“免费”而误判为无需纳税。

3.2 “流通”环节:只要“换手”,就要缴税

3.2.1 同质化加密资产

3.2.2 非同质化加密资产——NFT 的双层结构


四、落地时间表与现实建议

期限关键动作责任主体
即刻起制定不同于 ICO 的“加密资产交易报税指引”征求意见稿税务总局
3 个月内研发链上地址与纳税人识别号绑定插件各省电子税务局 + 第三方区块链分析公司
6 个月内上线“加密资产交易行为”年度申报试点大湾区城市率先试点
1 年内参考美国 Schedule 1 设计“加密资产附表”,嵌入个税汇算系统国税总局稽查局

FAQ:你可能最关心的 6 个问题

Q1 个人在海外交易所买卖加密资产,需要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吗?
A:只要你是中国税收居民,在全球任何地方取得的加密资产收益都应申报,汇算清缴时并入综合所得。

Q2 如果账面只是浮盈,并未兑换成人民币,要缴税吗?
A:浮盈不触发所得税;一旦“卖出”或“兑换”“支付”即产生实际收益,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。

Q3 企业接受比特币作为货款如何处理?
A:应视为“以物易物”,增值税按同期市价折算;企业所得税按实际取得比特币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。

Q4 NFT 买方支付的 Gas Fee 能否计入成本?
A:可以,区块链交易成本属于“必要且合理支出”,可在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时一并扣除。

Q5 税务机关会要求我交出私钥吗?
A:不会。你需要备份链上凭证截图或第三方交易所交易流水,无须泄露私钥。

Q6 加密资产亏损能否抵扣?
A:可以。按财产转让所得规则,年度内可盈亏互抵;若当年仍亏损,可结转至次年继续抵减。


结语:早一步立法,就早一步赢得治理权

历史经验表明,任何创新赛道的税收制度一旦缺位,资本和信息都会“用脚投票”流向先行者。比特币 ETFs 已在美国、香港上市,欧盟正统一 30% 资本利得税。面对全球 2 万亿美元规模的加密资产,中国若仍停留于“禁而不征”的真空,既会错失税源,也会在跨境谈判桌上失去话语权。
当下最优解,不是另起炉灶搞“数字税 2.0”,而是把加密资产嵌入现行增值税、所得税框架。先把税基收进来,再来迭代更完备的交叠制度。立法越早,成本越低,犹豫越久,漏洞越大。